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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工作,有效支撑我国碳排放双控和碳定价政策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发改环资〔2024〕1046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有关方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双碳”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双碳”标准,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尽快补齐基础短板。要探索建立碳标识制度,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双碳”有关协调职责,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系统部署、扎实推进“双碳”标准计量工作,初步形成了层次丰富、覆盖面较广的标准体系,计量基础进一步夯实,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也要看到,面向“双碳”目标要求,我国“双碳”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进展仍然滞后、工作基础总体偏弱,一些急用先行的重要“双碳”标准存在空白,部分领域标准亟需修订,相关计量仪器研制水平不高,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供给不足,支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方案》,明确了2024和2025年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快“双碳”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强化标准计量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撑保障力度。 问:《方案》提出了哪些目标? 答:“双碳”标准计量工作是支撑碳排放双控实行和碳定价政策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十五五”时期,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碳排放双控,2024和2025年是夯实工作基础的关键时期。当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碳定价政策体系。 《方案》提出了到2025年推进“双碳”标准、计量工作的原则和目标。标准方面,按照系统推进、急用先行、开放协同的原则,围绕重点领域研制一批国家标准、采信一批团体标准、突破一批国际标准、启动一批标准化试点,到2025年,面向企业、项目、产品的三位一体碳排放核算和评价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技术指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计量方面,按照统筹发展、需求牵引、创新突破的原则,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碳计量体系,提升碳计量服务支撑水平。到2025年,关键领域碳计量技术取得重要突破,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碳计量能力基本具备,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和相关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稳步推进。 问:《方案》明确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双碳”标准、计量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两者密不可分,互为协同,共同支撑我国碳排放双控实施和碳定价政策体系建设。《方案》聚焦当前标准计量工作的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部署实施16项重点任务,其中“双碳”标准重点任务8项、“双碳”计量重点任务8项。 “双碳”标准方面。一是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围绕电力等重点行业,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规范以及相关配套技术规范制修订。二是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国家标准,加快研制“新三样”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三是加大项目碳减排标准供给。开展典型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标准研制,推动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纳入国家标准体系。四是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加快氢冶金等关键碳减排技术标准研制,制定生态碳汇等碳清除技术标准。五是提高工业领域能耗标准要求。修订提高钢铁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修订完善节能配套标准。六是加快产品能效标准更新升级。修订升级传统工业非工业产品能效标准,加快研制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标准。七是加强重点产品和设备循环利用标准研制。制定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回收拆解标准,开展光伏、风电、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研制。八是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修订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增加低碳指标,研究制定绿证和绿色电力消费相关标准,加强钢管、卫生陶瓷等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制修订。 “双碳”计量方面。一是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布局建设一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双碳”相关计量仪器研制和应用。加快高精度多组分气体快速分析探测仪、光谱仪等仪器的研制,对国产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计量性能测试评价。三是加强计量对碳排放核算的支撑保障。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范,优化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四是开展共性关键碳计量技术研究。持续开展基于激光雷达、区域和城市尺度反演等碳排放监测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烟气捕集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计量技术研究。五是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技术研究。推动加强火电等重点行业领域碳计量技术研究,开展碳排放直测方法与核算法的比对研究等。六是加强碳计量中心建设。推动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研究制定碳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七是完善“双碳”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编制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规范、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煤化工生产企业碳计量器具配置与管理等计量技术规范。八是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组织各地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提升能力。 问:如何抓好《方案》贯彻落实? 答:建立健全“双碳”标准计量体系是支撑“双碳”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加强工作协同,狠抓工作落实,共同建设好“双碳”标准计量体系,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切实履行“双碳”有关协调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文件制定中强化相关计量、标准要求,推动各项政策要求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全国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及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各有关部门结合分管领域加强协同联动,集中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二是强化宣贯培训。开展碳核算、碳减排相关计量、标准知识的宣贯培训,增强企业计量意识和能力水平,在企业形成学标准、用标准的氛围。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设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岗位以及专门的计量、标准化人员。鼓励举办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标准方面的专业人才培训班。 三是开展先行先试。面向企业和园区开展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助力碳排放“算得出、算得准”,推动碳排放“减得掉、减得下”。推动企业加强碳计量体系建设,开展碳计量审查试点。组织开展零碳园区计量试点和能源资源计量经验交流。 四是加大经费支持。各级财政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对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基础通用和急用先行标准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碳监测关键计量技术研究、仪器设备研发和应用、计量技术规范制定等。 五是深化国际合作。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计量、标准领域国际合作,不断提升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的参与度和贡献度。持续开展国际标准适用性分析,在电动汽车、新型电力系统、生态碳汇等领域提出一批国际标准提案,加强新领域新技术国际合作。
    2024-08-26
  •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解读《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近日,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发布《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着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对《行动方案》进行了解读。 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 汽车、家电、家装厨卫市场综合体量大,带动效应强,相当一部分产品使用年限较长,能耗排放较高,质量安全存在隐患,换新升级潜力巨大。目前距上轮推动全国范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已近15年,更新需求进入集中释放期。近年来,部分地区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推进家装“焕新”,取得积极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 与此同时,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还面临一些困难问题,主要是政策激励有待加强,回收拆解体系有待完善,流通堵点有待破除等,亟需出台举措,推动释放换新潜力。 结合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等消费品市场情况,商务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2024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3月1日,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形成了《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分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以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并提出了政策实施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推动汽车换“能”,着眼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循环堵点,强化改革创新引领,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提出了六方面政策措施:一是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联动,安排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利率、期限。二是突出汽车领域标准牵引。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制定实施老旧汽车相关标准。三是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升回收服务水平,便利车主交车。防范安全、环保风险。四是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进一步优化跨地区登记管理,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开放使用,支持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建设。五是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支持二手车销售经纪转经销,扩大二手车出口。六是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开展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加快构建统一高效、绿色循环的汽车流通消费大市场,推动建设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交互系统。 第三部分是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推动家电换“智”,以便利城乡居民换新为重点,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打通废旧家电回收“静脉循环”堵点,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提出了七方面政策措施:一是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充分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二是鼓励出台惠民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三是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四是加大多元化主体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城市和企业。五是强化家电标准引领与支撑。加快制修订废旧家电估值评价规则、废旧家电回收规范等相关标准。六是全面提升售后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七是发展二手商品流通。开展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工作,培育一批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 第四部分是推动家装厨卫“焕新”。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切入点,推动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提出了四方面政策举措:一是加大惠民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对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二是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三是培育家居新增长点。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四是优化家居市场环境。健全家居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第五部分是组织实施。从完善组织领导、强化资金管理和要素保障、统筹活动促进、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加强督促落实等五方面抓好落实。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抓好文件落实和政策落地,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2024-08-23
  • 山西纪委公布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热线
    央视网消息:据“清廉山西”公众号消息,日前山西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公布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热线的公告。为加强对全省各级各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优化营商环境履职情况的监督,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护航全省高质量发展,山西省纪委监委开设举报热线,受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反映,现予公布。 一、受理问题范围 1.不按规定落实对市场主体的支持性政策,拒不兑现土地、融资、人才引进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拒不兑现产业扶持、惠民利民等政策。 2.“新官不理旧账”,在工程建设、项目推进、招商引资中对合法承诺、合同协议不履行,对规划、决定不落实,对历史遗留事项不解决,对生效法律文书不执行等问题。 3.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支付或恶意拖欠民营企业供应货物、建设工程、提供服务、合作分红等账款的问题。 4.违规设定中介服务事项,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市场中介机构,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搞垄断服务,以及工作人员默许、纵容、勾结“黄牛”和“黑中介”等问题。 5.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歧视性条款排斥市场主体,违规增加或违规变相增加审批事项、办理条件、办事环节、所需材料和延长办事时限,对市场主体反映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当受理而拒不受理等问题。 6.对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态度生冷、故意刁难,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7.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违规干预市场主体经济纠纷,违规插手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违规干涉招标投标事项,开办“影子公司”破坏公平竞争环境等问题。 8.执法监管简单粗暴,搞钓鱼执法、人情监管,办“关系案”、“人情案”,以罚代管、重罚轻管,违规入企、频繁入企检查等问题。 9.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投诉、举报拒不办理,对投诉、举报者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等问题。 10.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侵害市场主体、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 二、不予受理问题范围 1.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 2.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规定应当由市场主体、办事群众或其他组织先行处理的; 3.纪检监察机关已受理处置或作出处理,又以同一事实或理由再次举报的; 4.无明确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无法查找的; 5.举报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6.其他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 三、举报热线 举报热线电话:0351-12388。举报热线电话24小时开通,工作时段人工接听,非工作时段语音留言。
    2023-11-14
  •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企发〔2023〕92号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为全面落实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工作,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晋企发〔2022〕7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省局决定组织2023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填写申报资料并上传佐证材料,同时依据《实施细则》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规范制作纸质申报资料(含申请表、相关佐证等),于11月22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 (二)对符合《关于做好惠企政策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3〕81号)惠企政策标准的第二批专精特新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同步进行申报。 (三)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2023年12月1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和惠企政策落实项目的正式推荐文件、项目申请书(含佐证材料)、申报推荐汇总表(以上均要求纸质件,一式二份,佐证材料加封面和目录,在各项材料标题处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省局。 (四)省局对各市推荐企业的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公告认定。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政策宣贯解读力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切实做好企业申报咨询服务工作。 (二)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2023年度第三、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和2023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工作;要依据《实施细则》中优质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指导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和佐证材料整理工作。 (三)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推荐企业需符合《实施细则》中优质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实施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初核、复核、审核、推荐工作。 (四)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料的上报工作,避免时间延误,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三、注意事项 (一)省局在优质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中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申报辅导服务,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只需登录系统如实填报,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即可。填报内容主要是数据指标和客观陈述,简单清晰,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不要听信正式文件要求以外的传言。 (二)所有审核工作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相关标准执行。省局将按照随机抽取、随机分组的“双随机”方式确定推荐审核专家,进一步强化审核程序、严明审核纪律,并对参评专家名单严格保密,全力保障审核公正性。同时,将评估专家审核行为,加强专家管理,持续优化专家库。 附件: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指南.wps 2.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审核意见表.wps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wps 4.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wps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   2023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与标准 详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下载地址:https://xqyj.shanxi.gov.cn/gzdt/tzgg/202211/t20221107_7381457.shtml) 二、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申请书在申报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并签章)。同时按以下顺序和要求进行装订: (一)纸质申报材料目录(含对应页码) (二)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申报系统内下载); (三)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推荐意见表(申报文件中附件2); (四)佐证材料(企业根据填报内容和实际情况上传的佐证材料纸质版)目录; 1、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2000字以内);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 4、2020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经营异常情况); 5、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的佐证材料; 6、主导产品说明材料(不超过300字);  7、2021年、2022年度审计报告(需体现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费用及占比等关键指标); 8、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9、2020年以来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证书或文件(国家级科技奖励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省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10、2021、2022年研发费用证明材料(两年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11、2021、202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12、2020年以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13、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的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 14、属于工业“六基”领域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的说明材料; 15、中华老字号名录证明材料(可登录“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https://zhlzh.mofcom.gov.cn/)查询); 16、数字化水平测试结果PDF截图; 17、获得的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证书复印件;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对应的证书复印件;自主品牌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18、与特色化指标有关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导产品或技术独特性情况介绍(不超过300字); 19、与特色化指标有关的获得称号或荣誉对应的相关证书或文件等; 20、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21、2022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2、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的证明材料; 23、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24、其他证明企业发展情况的材料; 25、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五)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法人手签或盖签名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系统地址和操作手册 申报系统地址:https://zjtx.miit.gov.cn/zxqySy/main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jtx.miit.gov.cn/ptczsc.pdf
    2023-10-17
  • 全省治理“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召开
    6月29日,全省治理“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专项行动推进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拥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专项治理“两不一欠”问题,是省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大调研行动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站在坚守政治忠诚的高度,立足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全局,充分认识其现实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有力回应群众愿望诉求和民营企业热切期盼,以良好的政府信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会议强调,这次专项行动聚焦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存在的“两不一欠”问题,从现在起到2025年底集中攻坚、深入治理,之后转入常态治理。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工作统筹,坚持摸清底数、夯实工作基础,坚持深入调研、掌握真情实况,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处理处置,坚持严肃执纪、保持高压震慑,坚持标本兼治、深化系统治理,坚定稳妥化解历史旧账、兑现政策承诺、清理拖欠民企账款,着力纠治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健全完善“新官理旧账”、政府守信践诺、防范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不断厚植山西加快高质量发展的环境优势、制胜优势。 省专项行动工作组全体成员,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驻地在并的省管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其他省管企业负责人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本文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山西新闻联播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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