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倡导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扶危助困的传统美德,组织和引导山西省商业联合会会员公益善举、奉献爱心,以满足会员的公益愿望和慈善爱心。根据《山西省商业联合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和商联会2018 年工作要点,本着“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决定成立山西省商业联合会公益慈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益慈善工委”)。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本会 “服务、联合、创新、共享”的办会宗旨,大力开展公益性活动和扶危济困、慈善救助、志愿者服务等善举,积极推动和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益慈善事业向前发展。
二、 组织机构
根据《山西省商业联合会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公益慈善工委为省商联会的分支机构,接受省商联会的领导和管理。不设章程,不设法人,不设银行账户。
公益慈善工委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2 名、委员若干名,设秘书长1 名、副秘书长 3 名。
三、职责任务
1、代表省商联会对接省级公益慈善机构,负责以省商联会名义开展的公益慈善方面的工作;
2、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负责接收省商联会会员单位和会员单位个人捐赠款项;
3、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负责相关活动项目的资金动用、物资分配;
4、收集会员单位公益慈善活动信息,负责会员单位的公益慈善活动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5、开展扶危济困工作,扶助会员单位及社会弱势群体;
6、开展慈善救助工作,组织各种面向会员单位和社会开展的安老、抚孤、助残、助学、助医等多种慈善救助活动;
7、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组建慈善志愿者队伍,为弱势困难群体提供各类慈善志愿服务;
8、开展公益援助工作,推动和援助环保、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
四、活动规则
1、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公益慈善工委主任会议和秘书长会议,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积极组织会员参加省级公益慈善机构组织的全省性公益活动,动员会员单位积极开展赈灾救助、慈善助残、安老、助学等各种形式的活动;
3、举办经常性的扶危济困、慈善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援助和慈善文化宣讲等活动;
4、及时通报和以新闻报道公益慈善活动开展和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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