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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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闻头条
关于山西省加快5G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实施网络强省战略,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发展,提升全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水平,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5G网络建设保护

1.编制5G建设规划。

各市要针对5G网络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的修编和发布工作,重点明确铁塔、基站、管线、机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规模、布局、用地安排及相关控制要求。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相关城市建设工程中严格遵照实施。各市编制国土空间、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

2.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5G建设开放。

各市人民政府每年应制定并公布社会公共资源开放清单,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资控股企业所属城市道路、高速、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校园、医院、机场、港口、客运站场、地铁、路灯杆等公共场所设施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各类建设项目,支持5G及通信网配套设施建设。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违规收取额外费用。

3.加强5G电力资源保障。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应简化申请流程和报装资料,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网络建设提供最大便利。支持通信基站供电方式由转供电改直供电。由山西铁塔牵头会同基础电信企业和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进行对接,共同提出转供电变更直供电基站计划。省市场监管局要组织查处5G基站违规加收电费和电价外附加收费等行为。

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将通信基站进行智能电表改造,并以市为单位统一计算用电量。省能源局要积极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山西铁塔由市或省统一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建设和运营5G基站。2020-2022年,对参与市场交易后的5G基站,其实缴电费超出目标电价0.35元/千瓦时的部分,由省、市、县三级按照5暶2暶3的比例给予相应支持。每年用于5G基站电价补贴的省级财政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4.加强5G用地资源保障。

各市每年将需要独立占地的5G基站和网络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年度计划,合理安排用地,及时办理权证。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按公用设施用途落实用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供应。移动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积小、分布点多的用地,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应土地并依法取得地役权。

5.加强5G网络基础设施保护。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依法惩处危及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行为。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要改动、迁移通信杆路、管道、基站、机房等通信设施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造成通信设施损毁的,应予以赔偿。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频率资源的管理,规范公用干扰器使用,加大频率干扰查处力度,确保5G网络可靠运行。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快5G产业培育

6.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机构建设5G联合创新应用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打造5G领域高水平研发平台,提升原创性研发能力。对5G领域新认定为国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50万元奖励。

7.支持5G创业载体发展。

鼓励围绕5G相关产业,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培育载体。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孵化器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

8.积极开展5G产业链项目招商引资。

鼓励各市加大对5G产业链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对特别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9.促进企业做强做优。

支持5G产业链企业技术改造,企业实际完成投资额(含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其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不超过1亿元的资助。对本地企业生产的小基站和微基站、高端光通信产品、网络产品等5G核心设备进入基础电信企业集中采购名录,且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资助。

三、支持5G创新应用

10.开展“5G+”垂直行业融合创新。

支持企业开展“5G+”融合创新应用,促进5G与城市精细化管理、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安防、文化旅游、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应用深度融合。将“5G+应用”纳入技术改造资金支持范畴,给予企业实际完成投资额的30%、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支持各市推进5G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工控安全等深度融合,打造若干5G建设和应用先行示范区。

11.加快推动5G示范应用。

开展政府重大工程5G应用示范,围绕城市大脑、未来社区、地铁等重大工程建设,发挥“先行先试”引领作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5G重大创新产品的应用,对符合规定的首购产品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或政府首先购买;各级政府采购主体采购与首台(套)产品相同品目或者品类的产品,且该产品使用了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2.组织5G创新应用大赛。

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举办5G创新应用大赛,结合全省大数据产业布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业互联网体系建设,评选出经济效益高、社会影响大、产业带动强的5G创新应用作为重点示范应用,在资金、网络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快推动垂直行业的创新创业。

四、优化5G发展环境

13.提高5G建设审批效率。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各级政府要为5G网络项目审批与建设提供便利。进一步缩短5G通信网建设涉及的规划、建设、土地、环保、无线电等行政审批时间,满足5G快速规模组网要求。将5G基站建设纳入建设项目审查内容,为5G网络建设提供便利。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效率。

14.制定出台5G技术标准及规范。

发挥政府引导和各类市场主体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组织供需对接,推进5G网络和应用协同发展。省住建厅要出台《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就新建住宅与商业楼宇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建设标准进行规范。省住建、交通、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出台“多杆合一”智能杆塔建设标准,明确杆塔承重及用电标准,推动多功能杆塔资源合用合建,确保智能杆塔的功能性、安全性、统一性。完善通信网建设标准体系。推动消防、人防、水利等设施通信建设标准编制,制定光纤到户建设地方标准,围绕住宅、公共建筑、市政设施建立满足5G通信网应用发展要求的建设标准保障体系。

15.加大金融支持。

发挥太行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在5G产业方向加大金融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投资5G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在统筹规划、建设的基础上,支持社会资本参与5G基站及配套设施的合作共建。

16.加强制度创新。

争取国家授权支持,在低空空域开放、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物联设备频率使用等研发、应用环节先行先试,研究制定智能驾驶、智慧医疗、无人机应用等相关管理规定。对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态度,打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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